自律保证书

时间:2024-03-11 17:29:16
自律保证书汇编7篇

自律保证书汇编7篇

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,保证书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,保证书具有誓言性的特征。一听到写保证书马上头昏脑涨?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自律保证书7篇,供大家参考借鉴,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。

自律保证书 篇1

根据中纪委、各级政府、市工商局有关廉洁自律规定,我向监督所党支部、行政作出如下保证:

1、努力学习廉政建设理论,自觉接受廉政教育,不断提高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。

2、坚决执行干部廉洁自律、廉洁从政的规定,增强服务意识,做到文明执法、作风严谨、秉公办事,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、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。

3、不利用职权获取各种利益、方便;不利用职权借故刁难、拖延或有意不作为。

4、不在管理相对人单位兼职,担任顾问以及其他有报酬的职务、用餐、购买商品或有关产品,不与被监督单位发生经济关系。

5、不索贿受贿,不参加影响执行公务的开业庆典、宴请,被监督单位安排的任何娱乐休闲等商务活动。

6、不乱罚款以及私分、截留罚没财物,不接受管理相对人礼品、礼金和借用通讯、交通工具等。

7、坚持艰苦奋斗,反对铺张浪费;不参与酗酒、赌博等任何有损卫生监督员形象的活动,不泄露工作机密和被监督单位的商业秘密。

8、自觉遵纪守法,工作认真负责,不失职渎职,如有违法违纪行为,自愿服从组织处理。不对举报投诉监督员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。……此处隐藏3414个字…….试卷中或课桌周围存放与考试相关资料的;

7.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、考号等信息的;

8.传递答案、纸条或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或自己抄袭的;

9.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(含两份)答卷答案雷同的;

10.抢夺、窃取、交换试卷或答案的;

11.请他人代替自己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的;

12.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;

13.故意销毁试卷、答卷或者其他考试材料的。

第五条:学生参加考试有第五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有1-2款之一的,给予警告处分,有3-4款之一的,给予严重警告处分;有5-7款之一的,给予记过处分;有8-10款之一的,给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;有11-13款之一的,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理。

第六条:学生发生考试违纪行为或作弊行为,在接收处理时态度恶劣的,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。

第七条: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、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、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考试等全国性考试中,有考试违纪行为。受到警告处分以上者,给予取消在校期间考试报名资格的处理。

第九条:在校期间出现二次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的学生,给予开除学籍处分;凡是毕业年级的学生,被处分以留校察看一年处分者,取消其当年毕业资格审查。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,记入个人诚信档案,上报省诚信数据管理平台。(解释说明:1.违纪即装入档案;2.将违纪通知单邮寄家长。)

第十条:若违反学校对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,自愿接受学校的严肃处理或处分。

  承诺人:工商管理系 班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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